近日,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磐安市农村商业银行联合印发了《磐安县“两进两退”贷款管理办法》,向盘安县企业家、县乡村振兴协会、盘安县乡村振兴协会会员发放乡村振兴基金需求贷款乡镇(街道)智联会,进一步激发了农村发展的活力。

据了解,贷款遵循“先贷后办”的原则。贷款的目的必须涉及到乡村振兴生产经营的需要。贷款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分为信贷、担保、抵押、质押。贷款金额根据借款人的合理需求、还款能力、经营规模、贷款担保等因素确定。其中,对于促进群众就业、吸纳当地农产品、引导农民投资创业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好的乡村振兴项目,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可给予50%的项目投资额和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贴息贷款支持,并给予50%的应付利息财政补贴,贴息期不超过3年。

温馨提示:央行等多部委: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贷款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臣财贷款网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