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企业保就业,上海再出新举措。

7月1日,上海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主要从加大货币政策激励、发挥财政金融协同效应、优化监管考核机制、加强直接间接融资等方面提出了18条政策举措。

据了解,此次《指导意见》是由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会同上海银保监局、上海市金融工作局、上海市经信委、上海市财政局、上海证监局共同制定,提出了设立首期120亿元纾困专项贷款、力争全市普惠小微贷款2020年新增额超千亿元等一系列新要求,以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支持力度,扩大企业融资支持覆盖面,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指导意见》中,加强财政金融互动,共同发挥政策协同效应是一大特色。央行上海总部调查统计研究部主任吕进中在新闻通气会上就提到,财政金融的有效互动将增强银行开展普惠金融业务的商业可持续性。

加强财政金融互动

稳企业保就业离不开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指导意见》强调要发挥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协同效应,并提出了具体措施,如设立首期120亿元纾困专项贷款、深化政银担合作、加大小微信贷奖补力度等。

吕进中称,普惠金融有三大特点,分别是低成本、易获得和可持续,其中,可持续对于普惠金融的开展十分重要,加强财政和金融的互动协同,将提升信贷支持的商业可持续性。

具体来看,在纾困专项贷款方面,《指导意见》提到,对专项贷款中需担保增信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保尽保,给予全覆盖支持;贷款本金的风险责任,原则上银行承担比例不低于15%,市融资担保基金承担比例不高于85%,专项贷款担保代偿率可以达到5%。

所谓纾困专项贷款,主要包括地方法人银行运用再贷款资金发放的优惠利率贷款,以及在沪主要商业银行对稳企业保就业重点企业名单内企业发放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