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7月21日讯,近日,随着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第二批到期项目贷款4000万元回收到位,上饶市已累计收回到期贷款本金7300万元(第一期3300万元),利息1968.129万元。到期贷款本息回收率达100%。

2012年,通过积极争取,上饶市列入了全国第二批、全省第一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试点项目3个,贷款规模3亿元,分别是明淑花苑(贷款规模0.3亿元)、天佑雅苑(贷款规模1亿元)、龙潭新苑(贷款规模1.7亿元)。

截止到2015年6月,上饶市三个试点项目贷款规模3亿元全部发放到位,使用资金约2.98亿元,资金使用率达到99.33%。资金的专款专用、及时到位和高效使用促进了试点项目的顺利建设。其中:“明淑花苑”和“天佑雅苑”2个试点项目已经全部完工,并已完成摇号,住户陆续入住。“龙潭新苑”试点项目主体和室内工程已全部完成,正在开始室外装饰装修、供电、供水、市政、雨污排水、道路、景观、亮化、绿化等工程,摇号分配即将开始。3个试点项目的建成,可为全市4348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解决住房难。

为确保到期贷款的按期回收,上饶市明确五种还款来源:试点项目租售并举的出租、销售收入;试点项目配套建设的经营性用房出售(租)收入;市本级土地出让总价款中按8%比例提取还贷准备金;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按规定提取上交的廉租房资金;市政府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负责落实偿还资金。建立了五个机制,即偿债机制、评审机制、内控机制、质量监督机制、工作协调机制。

到目前为止,“明淑花苑”试点项目产生租售回笼资金629.85万元;“天佑雅苑”产生租售回笼资金4275.98万元;“龙潭新苑”目前尚未产生租售回笼资金。在这种回收资金没有及时到位的情况下,上饶市全面落实“五个还款来源”中有关财政托底的做法,由财政及时调度资金,确保了到期贷款资金的按时回收。

目前已累计收回到期贷款本金7300万元,利息1968.129万元,其中:“明淑花苑”收回到期本金1300万元,利息264.1597万元;“天佑雅苑”收回到期本金6000万元,利息822.3045万元;“龙潭新苑”贷款本金尚未到期,及时回收期贷款利息881.6653万元。贷款利息全部实现微机自动扣缴回收,

按照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偿还合同,今年年底明淑花苑、天佑雅苑项目可完成全部还款。龙潭新苑属公租房保障项目,将从明年开始,分七年逐年还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