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P2P平台“e融所”的上市公司股东中青宝发布《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据公告,2018年3月,中青宝通过借款的方式向e融所运营主体深圳汇海易融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汇海易融”)提供了4000万元的财务资助,用于e融所IT系统建设、渠道推广、品牌建设等工作,原定的借款期限为2018年12月31日。

但2018年12月28日、2019年6月25日,汇海易融获得的这笔财务资助先后两次展期,今年6月12日,原应于6月30日还款的汇海易融第三次展期。

中青宝称,截至6月12日公告时,汇海易融已归还本金3600.17万元,经协商,尚未归还的399.83万元借款将展期至2021年6月30日,上市公司将按12%的年化贷款利率向汇海易融收取利息。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3月16日中青宝公告对汇海易融进行财务资助时,曾提及财务资助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转移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但在一周后的3月23日,e融所就在其官网发布股权变更公告,引入中青宝成为公司股东,持股比例为14%。

事实上,e融所的业绩一直以来并不乐观。财务数据显示,2017、2018、2019年全年,汇海易融分别实现营收4978.36万元、8868.57万元、4057.4万元,三年间均为亏损,分别录得净亏损2077.14万元、385.92万元、3078.95万元。

不过由于参股前的4000万元财务资助借款,中青宝从汇海易融获取的借款利息收入一直作为上市公司其他业务收入。

在回复2018年报问询函时,中青宝曾表示其他业务收入同比增加135.83%,毛利率同比增长19.66%,主要是由于公司该年度确认对汇海易融的借款利息收入231万元。值得关注的是,彼时中青宝向汇海易融收取的年利率还是7.5%,到2018年12月28日汇海易融第一次展期时,剩余的3000万元借款年化利率已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