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江西理工的,办了2次的学校都是一收到钱就通知我们去财务部签字确认然后退钱的,第一次退钱给的支票,第2次直接转我们交学费银行卡里面了,学校没这个理由扣押你们钱的,不行打电话教育局后者贷款银行的相关部门电话去(网上贷款银行系统有的)。

我以前都是拖半个多学期等贷款下来的钱交学费的,以前学校拿没在规定时间交学费不给评助学金威胁我都没用的,只要你说你去告,学校还求着不让去呢。

4年的书费我都是毕业的时候去交的。

贷款时包括学费和部分生活费的,学费学校扣是合同上的,生活费是自己用的,学校押着怎么用?这个利息还是财政部贴着的,毕业自己7月份开始自己承担的,你们这样不是帮学校免息贷款么?要这样的话只贷够学费的钱就够了,不要给学校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