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终于以车主与西安利之星达成和解告一段落。但基于此次事件引出的4S店收取金融服务费现象,却热度不减。

实地走访:长沙多家4S店称目前不收取金融服务费

华运通汽车销售公司奥迪销售顾问则表示:“对于之前网上发生的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一事,我们公司迫于舆论的压力,下发通知不再收取金融服务费,以后会不会收取将根据国家政策决定,毕竟没有明确法律规定是否可以收取金融服务费。

金融服务费,究竟是啥?

在此之前,贷款买车收取金融服务费几乎是司空见惯的一件事了。

业内人士表示,所谓的“金融服务费”,“其实就是帮客户安排专做按揭贷款的机构来支付车款,在这个过程中,会涉及到各种服务,比如帮客户拍摄资料照片、把客户资料上报给贷款机构等,这些服务费用就以金融服务费的名目收取。”

4月15日,西安税务局核查后表示:“此个案中的金融服务费,是消费者也就是车主与4S店的第三方签订的垫资服务协议。车主要在银行贷款,银行贷款有一段时间和过程,第三方服务(公司)要替车主向4S店进行垫资担保,由此产生的费用,所以他们叫垫资服务协议。我们一般的消费者,可能也包括一些4S店,俗称之为金融服务费。”不过,西安车主与而奔驰达成的协议中,奔驰方面表示将退还该笔费用。

在汽车销售领域,除了金融服务费外,汽车金融消费潜规则多。比如引导分期付款,背后暗藏其他收费,一旦消费者选择其他途径贷款,有的商家则故意拖延或者直接拒绝为消费者的贷款程序提供车辆相关材料;混淆金融概念,部分商家利用消费者对于金融专业术语等知识的不熟悉,偷换利息和手续费的概念,混淆利率计算方法,“哄骗”消费者从4s店进行金融贷款。

贷款买车真的比全款更划算吗?

“当时他们给我算来算去,说全款买,裸车价没优惠,贷款可以少一万左右。”去年贷款买车的黄女士表示,当时感觉利息也没有很高,又能优惠一万多,所最终选择了贷款买车。

那么,贷款买车真的比全款更划算吗?我们来算算帐。

假设,某具有全款购买能力的消费者购买24万某品牌新车。据4s店官方解释,需要额外支付6000元金融服务费,就可贷款10万元,以14万的首付将新车提走。再仔细一算,3年后,车款首付14万元、按揭10万元、金融服务费6000元、按揭利息1.4万元,也就是说,总花费(不计算保险和购置税等)为26万元,多花了2万元。

在这多花的2万元中,1.4万元为银行收取的利息,6000元则成为了4S店的额外利润。而且,贷款购车必须要投保很多消费者都不会选择的盗抢险、自燃险等险种,也是一笔额外的花销。

但对于这位消费者来说,他并不需要这笔钱作资金周转,3年的时间,仅仅靠理财等保守方式,10万元并不能产生超过2万元理财回报。而且,10万元要按月还给银行。粗略计算,到第二年,此消费者的手里仅剩余6.6万元,到了第三年,仅能剩下3.3万元,想要获得2万元的收入更是难上加难。

除了金融服务费,还有这些事情要谨慎!

出库费。如果说上牌费4S店工作人员还有服务在里面,那么出库费就有点无厘头了,有消费者表示自己买车的时候出库费和PDI检测费共 2000元,并且没法减除。试想,消费者买车卖家售前必须检测确保质量没问题,然后汽车出库消费者提走,有什么理由收钱呢?

过度保养。由于裸车销售不赚钱,甚至倒挂,而4S店往往又投入巨大,为了赢利就会在售后环节想办法,众所周知4S店的维修和保养都是非常昂贵的,远高于普通汽车维修店,但是由于汽车保养和质保政策挂钩,如果不在4S店做保养,可能影响质保,所以多数车主在质保期内只能去4S店。而且4S店有机会在检测时夸大车的问题,让消费者做更昂贵的保养,以此赚钱。

绕过这些陷阱,其实很简单

1. 自由选择车贷产品

2. 推动购车消费清单化、服务清单化

4S店的销售模式存在一定程度的问题,导致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因此,要从两方面对此模式就进行改变。

一方面从监管层的角度来讲,所有的费用明码标价,做到服务清单化、消费清单化,并直接在网上接受监督,监管部门也随时监督落实情况,如有违规处以重罚,这必然有助于让消费者购车消费明明白白。

另一方面,从市场的角度讲,一些4S店之所以能够欺客,部分原因在于一个品牌的4S店在一定地理区域内带有独占性,因此4S店才有了议价的底气。随着互联网+汽车业务的发展,一些品牌汽车制造商已经开始推行直营模式,比较典型的如电动车厂商特斯拉,通过网站直接订购,然后配送取车,明码标价。这种模式已经为一些新兴汽车制造商所采用,将来有可能对传统的4S店销售模式形成挑战。4S店如果不思变,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坑害消费者,必将遭到消费者摒弃。

中消协:汽车销售金融服务费等应明码标价

结合奔驰车维权事件及汽车消费领域投诉问题,中消协17日在京举办“推动解决汽车消费维权难座谈会”。对金融服务费等收费项目有没有法律法规约束?以“三包”规定拒绝退货合理吗?汽车消费维权存在哪些问题?消协有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回应。

在当前汽车销售服务中,存在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缴纳续保押金或续保保证金等问题,有些经销商代办业务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多收上牌费、金融服务费,还不开具发票,引发消费者强烈不满。

中消协有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在交易过程中,应对全部收费项目事先向消费者明示,且不得做出不合理限制或者强制交易。汽车销售金融服务费等应明码标价,杜绝强制交易等违法行为。

此外,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如有违反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警告或3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