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新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新《办法》明确,贷款只能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铁路副中心除外)的自有住房购买、建设、改建和大修。贷款对象及条件部分,增加配偶为共同借款人,承担连带偿还贷款责任。对已缴纳、缴存的已婚职工,支持其第一套住房贷款和两套改善性住房贷款;对单身职工,支持其第一套住房贷款。同时,还增加了个人信用信息负面的条款,如坏账、核销、严重信用卡违约导致的停止还款等,不得出借。贷款利率、期限和金额也进行了调整,包括贷款金额的计算公式和家庭月收入的确认方法。

新办法还进一步优化了二手房贷款流程,增加了先申请贷款后完成过户的贷款模式。对非贷款情况也作了详细说明。除信用系统显示的各类不诚信行为人不贷款外,凡显示账户已被冻结并记录在长沙公积金中心信息系统中有不良行为的,不允许贷款。

温馨提示:央行等多部委: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贷款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臣财贷款网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