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日前省财政厅会同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农信联社印发的《关于农村商业银行支持财政金融政策融合乡村振兴战略制度试点的若干措施》。记者从会上获悉,14家试点县农商行在2020-2022年试点期间,各项贷款累计投放总量不低于4000亿元;涉农贷款利率将得到最大限度的降低,使用普通贷款的借款人,实际承担利率降到4%以下。

充分满足涉农信贷需求。将解决试点县的融资难题作为首要任务,承诺14家试点县农商行在2020-2022年试点期间,各项贷款累计投放总量不低于4000亿元,三年增量不低于500亿元。其中涉农贷款累计投放总量不低于3200亿元,三年增量不低于 400亿元。

发挥央行专项资金保障作用。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对试点县农商行敞口供应再贷款,每年额度不少于50亿元,对符合支农支小再贷款条件的全额报销。取消试点县农商行办理再贴现票据的贴现利率要求,每年专门设置30亿元再贴现额度支持票据贴现。

降低融资成本。统筹整合现有财政信贷政策,最大限度地降低涉农贷款利率。利用国家再贷款政策的,支农支小贷款利率在国家政策规定上限的基础上再下降20个BP。发挥农业信贷担保增信作用,在目前LPR和财政政策条件下,使用普通贷款的,实际承担利率下降到4%以下;使用再贷款的,实际承担贷款利率下降到3.125%以下,切实让中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明显提高,让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

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靶向解决银行对涉农主体“惧贷、惜贷”问题,进一步明确涉农贷款尽职免责的相关规定。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原则上,试点县农商行涉农贷款不良率不高于当地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不高于农商行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加快形成对涉农主体“敢贷、愿贷”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