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别人家的银行有,但是到底有没有呢?很多商业银行针对内部员工贷款都有低息优惠的政策,但是我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其中关系人即包括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银行向内部员工提供低息优惠的贷款其实是与法律制度有所冲突。无论银行向内部员工发放的低息贷款归属于信用贷款中的消费贷款,还是担保贷款项目下的房贷车贷,都违反了《商业银行法》的相关规定,也违背了金融市场经济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