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央行、银保监会、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发布《关于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人民银行通过创新货币政策工具使用4000亿元再贷款专用额度,购买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40%。

在国泰君安分析师袁梓芳看来,本次政策实质是央行针对地方中小银行,进行了一年期4000亿元无息的定向流动性投放。在缓解中小银行经营压力的同时,也通过流动性获取鼓励银行多投小微信用贷款。由于有一年期退出机制,因此本次央行购买贷款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债务货币化”。

此次政策的主要目的有三个:定向给地方中小银行投放流动性,缓解中小银行经营压力。相当于为其40%的小微贷款提供了0息负债,同时也部分减轻小微贷款的资本占用负担将流动性获取与小微贷款规模挂钩(因为购买的小微贷款占新投放的40%),提高银行小微贷款投放积极性;投放流动性的同时,不直接改变当前政策利率,为后续货币政策留足空间。

本次流动性投放采用了购买小微贷款这一创新工具,是历史上首次使用;交易对手是地方法人,即以地方城商行、农商行为主,支持中小银行的政策目的明显;购买资产是新发放的信用贷款,即将流动性获取与小微贷款投放挂钩,尤其鼓励不借助抵押品的信用贷。

“需要特别注意,本次购买的贷款利息由放贷银行收取,且坏账损失也由放贷银行承担。而一年后放贷银行要按原金额返还央行购买贷款的资金。这意味着整个政策的实质,是央行进行了一次4000亿规模的一年期逆回购,即央行以小微贷款类比抵押品,向地方中小银行投放了4000亿一年期基础货币。”袁梓芳表示,一年后对购买贷款的权属、以及央行是否续作等问题尚待明确。

该货币政策工具相当于商业银行给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之后,才能获取这一流动性“奖励”。

那么这项政策,与以往的再贷款政策有何不同?

开源证券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师杨为敩认为,该政策形似于再贷款政策,但也存在一些细节上的不同:

1、与再贷款相似的是,虽然该政策所称是央行购买资产,但其实信贷资产的受益权及风险并无转移,利息仍由商业银行收取,风险仍由商业银行承担;

2、相对于再贷款,这个政策更加标准化,再贷款的期限要由底层贷款的期限决定,但这一货币政策工具的期限全都是1年;

3、再贷款需要支付利息,但该货币政策工具是免利息的,从这一点来看,该货币政策工具的条件更加优厚。

杨为敩表示,此举并不意味着商业银行下潜信用贷款给小微企业就一定划算。“商业银行也会关注主体风险,如果因此而多配次级类及可疑类贷款,仅从收益的角度就可能得不偿失;考虑到央行只能收购40%的小微贷款,其贷款拨备率又高达183%,这意味着如果新增贷款被归为次级或可疑,要比正常类贷款利率上浮170%才有收益增量。”

温馨提示:央行等多部委: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贷款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臣财贷款网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