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外汇局)一口气出台30条举措,满足中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

6月1日出炉的《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从落实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信贷支持政策、开展商业银行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改革完善外部政策环境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支持作用、加强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地方融资环境、强化组织实施等七个方面,提出了30条政策措施。

在不折不扣落实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信贷支持政策方面,《意见》提出了5项举措,包括安排好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发挥好全国性银行带头作用、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要把3500亿元专项信贷额度落实到位,以及鼓励保险机构发挥保险保障作用,提供针对性较强的贷款保证保险产品。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对对国有大行的普惠业务要求提出了再上台阶。2020年“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要高于40%”,而2019年要求则是,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增长30%以上。

《意见》要求全国性银行要用好全面降准和定向降准政策,实现中小微企业贷款“量增价降”,出台细化方案,按月跟进落实。五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40%。全国性银行要合理让利,确保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面明显扩大,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

同时,八部门从五个方面要求商业银行提高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

《意见》明确要求商业银行把经营重心和信贷资源从偏好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转移到中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领域。

央行数据显示,2019年末,全国主要金融机构(含外资)房地产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分别比上年增长14.8%和16.7%,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5.2个、1.1个百分点。深圳、天津、浙江等多个热点地区房地产贷款新增占比持续回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