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无情人有情,前有荆棘奋力行。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淄人社字〔2020〕54号)、《关于印发<淄博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淄人社发〔2018〕90号)、《关于转发鲁财金〔2020〕25号文件做好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淄财金〔2020〕26号)。

享受条件

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规定,且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无需申请材料。

认定流程

也可以向经营项目所在区县的创业担保贷款经办机构或经办银行提交认定申请,各级经办机构即时受理。

贷款用途及贷款利率

此项贷款应当用于借款人创业的开办经费或经营所需资金,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不得用于购买股票、期货等有价证券和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用途。

经办银行新发放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其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基础上加点不超过50个基点。

贷款贴息及申请程序

(一)贴息标准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二)贴息期限

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2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企业,还款后可继续提供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每次贴息年限最长为2年。

(三)贴息申请程序

贷款企业新获得担保贷款后,由经办银行按季计算贴息并向人社部门汇总,人社部门审核贴息资格后按照“无形认证、政策找人”的方法,无需贷款企业申请,直接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企业。

注意事项

(一)对贷款期间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二)小微企业应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还款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股东社会声誉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乱纪行为,无重大诉讼案件;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三)同为一个法人的借款人不能在同一贷款期限内申请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