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满18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拥有有效的居住证明及身份证明。
2、有稳定的合法收入及证明,有还款付息的能力。
3、当所贷业务有对首付的要求时,有付全首付的能力。
4、如较大额度的个人贷款,需要满足银行要求的抵押物的条件。
5、如办理信用贷款,需要有良好的信誉。
6、满足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在放款工作运行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2)集中管控原则。按照贷款审批结果,集中控制贷款额度发放,集中管理信贷档案,经营机构集中管理抵(质)押品凭证;具备条件的地区由分行集中管理抵(质)押凭证。
(3)条件落实原则。在贷款发放前,必须确保贷款审批意见中的放款条件得到完全落实。
(4)流程规范原则。各级经营机构和放款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统一的放款和档案管理流程进行操作,有效控制操作风险。
2.2总行信用风险管理部授信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
(1)动态监控放款环节运行情况;
(2)对放款环节系统优化提出建议;
(3)负责全行放款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4)负责检查、指导和评价放款工作运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