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实,该办法早在今年年初就开始内部征求意见。办法的发布,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一、意义重大

首先,从宏观角度来看,之前商业银行的互联网贷款,我们俗称的“线上贷款”并没有政策来约束。不管是针对于小微企业贷还是个人贷款,都还属于银行的“个贷业务”。此次办法的出台,从一定程度上来讲,直接规范了小微企业或者个人的线上贷款,同时也约束了助贷行业。

其次,从助贷角度来讲,融资担保牌照虽然有政策得以约束,但是随着这几年助贷形式的多样性,从而也带来了监督监管的难度。

最后,同样也是对大数据公司、信息科技公司、催收公司的约束,可以说此次办法的发布填补了所有“线上贷款”的空白。

二、重点内容

重点分析一下对于整个行业的影响。

1、对线上借贷的额度进行限制

办法中提到:单户用于消费的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应当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到期一次性还本的,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注意,是单户用于消费的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这里说的是授信额度。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放款额度。也就是说,单户授信最高是20万,但是放款肯定是在20万之内。而且,授信期不超过一年。

是授信期不超过一年,并不是贷款期不超过一年。那么这是否涉及到了循环贷的问题,其实这非但不是循环贷的问题,反而是约束了过度授信。也就是说,未来商业银行、助贷公司的“复借率”会下降。

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风险管理能力,按照互联网贷款的区域、行业、品种等,确定单户用于生产经营的个人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上限。对期限超过一年的上述贷款,至少每年对该笔贷款对应的授信进行重新评估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