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应对疫情带来经济影响的一项关键举措,美国联邦政府近期通过了《冠状病毒援助,救济和经济安全法案》,该法案的一个关键组成部分是对小企业提供“薪资保护贷款”。

所谓的“薪资保护贷款”项目,是指对于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可以申请特定的小企业贷款,主要用于短期支付雇员的薪资,并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免于偿还。本文对薪资保护贷款在风险投资行业中几个关键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和讨论,供读者参考。

美国首都华盛顿,一家披萨店因新冠疫情暂时关闭

薪资保护贷款下的“关联企业”标准

薪资保护贷款的发放对象必须是小企业。一个关键要求是小企业和其关联企业的员工必须少于500人。对于关联企业,除了一般的控股标准,薪资保护贷款下还引入了“否决权”关联企业的概念。即如果公司的投资人对公司的特定重大交易有一票否决权,即使不控股也将被认定为关联企业。在风险投资行业,风险投资的投资人为了保护其对所投资的高科技企业的控制,往往会在公司的章程和股东协议中加入“保护性条款”,从而获得对公司特定重大交易的否决权。

试想,一家风投机构可能投资数十家公司,如果根据否决权被认定为所投资的公司的关联企业,其全部所投资公司的雇员总数很可能超过500人,那么将导致所有这些被投资公司都无法被认定为小企业,而失去申请薪资保护贷款的资格。

那么,有哪些重大交易的否决权会导致关联企业的认定呢?美国小企业管理局通常会重点考虑以下几点:

1.对公司管理层和雇员的薪酬增加的批准权(包括通过员工持股计划)。

2.对公司管理层的任免的批准权。

3.对公司预算的批准权。

4.对公司会计方法、政策和独立审计的实质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