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由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向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预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标准为不超过8000元/生·年。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最高限额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的总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