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要本人携带自己身份证、婚姻证明等相关的证明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向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受托的银行或者公积金中心来申请办理委托还贷;

(三)委托还贷关系建立后,公积金中心在约定时间从还贷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本办法规定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划转到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