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是指在信贷活动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财产作保证,或者以第三者作为担保而从贷款人处借得货币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贷款人是指在借贷活动中运用信贷资金或自有资金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人或金融机构。

1、借款人不得同时向同一辖区的贷款人的不同分支机构分别借款;

2、借款人不得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有关生产经营的情况;

3、借款人不得利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的投资,除了国家另有规定的少数情况之外;

4、借款人不得利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方面进行投机性的经营活动;

5、除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之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用贷款从事房地产业务;

6、借款人不得套取贷款用于借贷谋取非法收入;

7、借款人不得违反国家的管理规定,使用外汇贷款。

1、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

2、根据借款人的条件,决定贷与不贷、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等;

3、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

4、依合同约定从借款人账户上划收贷款本金和利息;

5、借款人未能履行借款合同规定义务的,有权依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

6、在贷款将受到或已受到损失时,可依据合同规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