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增加信贷资金支农规模,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我市携手合作银行通过涉农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增信手段,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无抵押、弱担保信贷服务,着力解决“贷款难、贷款贵”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市政府对涉农融资风险补偿基金贷款业务高度重视,成立由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任组长、分管金融的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涉农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合作银行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格局,推进补偿基金贷款业务顺利实施。

二是严控资格审查,规范审批程序。建立融资风险补偿基金贷款主体所在村、镇和涉农主管部门逐级审核推荐机制,合作银行对推荐客户进行银行业务流程规范调查,最终确定贷款对象和贷款额度。贷款对象须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经营管理和良好的社会品德。

三是明确信贷规模,控制贷款利率。结合我市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总体经营状况和实际发展需要,持续增加风险补偿基金,加大合作银行信贷规模,推行LPR和经营状况联动利率机制,最大化减轻融资成本,切实缓解新型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贷款难、贷款贵”问题。

四是加强多方协作,提高放贷效率。涉农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合作银行签署合作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及风险补偿方案。涉农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补偿基金管理办公室和合作银行及时沟通推荐对象资格审查进度、确认贷款额度、贷款发放时间等具体业务进展,推进贷款发放效率。

五是强化贷后管理,严控逾期风险。限制贷款主体单笔补偿基金贷款最高额度,涉农主管部门和银行适时掌握资金支出方向,财政部门及时开展资金绩效评价,对恶意拖欠补偿基金贷款主体法人代表及直接当事人纳入失信行为黑名单管理,取消财政资金、银行信贷资金支持。

据了解,截至目前已有10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贷款,正在办理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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