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传统金融机构通过引入互联网科技公司助贷或者与互联网金融机构开展联合贷款业务,扩大了业务场景、增加了客户引流渠道、推动了普惠金融的发展。但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对此,监管部门围绕联合贷款业务酝酿监管框架,拟出台监管政策逐步规范相关行业发展,在情理之中也是行业发展所需。一方面,应充分认识到联合贷款业务对小微融资、实体经济的正面作用,另一方面,正视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及时干预和管理,才能让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重视价值:新技术助推金融机构落地普惠金融

数字技术驱动普惠金融渗透至个人消费者。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助力下,互联网金融科技公司更容易触达用户,通过智能风控和其他金融科技技术能力,可以将服务客群从三农、小微企业进一步渗透至个人消费者,以此弥补传统金融机构在产品和服务上的不足,扩大了金融服务的覆盖面。

有场景的消费信贷有利于推动消费潜力的释放。消费信贷并不是新产品或新模式。自2010年银监会批准成立首批四家试点消费金融公司以来,正式开启了我国的消费信贷市场。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互联网公司具有场景优势,包括电商场景、社交场景等,加之金融科技能力的辅助,消费信贷在过去的两三年中发展迅猛。通过网络平台和渠道,金融科技公司提供场景,传统金融机构提供资金共同为客户提供消费信贷产品。同时,在业务开展的过程中,积淀用户消费行为特征,进一步夯实金融科技公司和商业银行的风控能力,形成良性循环,切实了服务居民消费需求。

消费信贷的“收入效应”可以拉动消费增长。消费信贷有利于拉动当期消费增长,从而拉动经济增长,并从宏观层面推动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产生收入效应。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专题——中国居民杠杆率和家庭消费信贷问题研究》报告显示,中国家庭消费信贷参与率只有13.7%,不足美国参与率的四分之一。我国家庭信贷需求旺盛,却没有得到很好的满足。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发布的《2019年中国消费金融发展报告》也显示,目前我国消费金融获得率偏低,仍有近40%成年人从未获得过消费金融服务。可见,我国消费金融领域依然存在巨大的需求空间和发展潜力,而消费金融在经济转型过程中的更不可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