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担保人的签字是银行伪造的,合同是无效的。如果有多个担保人,只有一个担保人的签字是伪造的,且该伪造不影响其它担保关系的成立,则担保合同部分无效。

担保合同:

1、所谓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

2、担保合同旨在明确担保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担保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民事合同,尽管我国合同法并未单列一章进行规定,但这绝不意味着它不重要,而是因为担保合同是一种从合同,其规定和其他主合同放到了一起。

  1、银行私改担保人签字,伪造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2、担保人只需要对自己签订确认的担保合同承担责任,对非自己签订的伪造合同不需要承担责任。  《担保法》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