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在原宅基地上拆旧翻新,也涉及到统一规划问题,需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经相应的申报审批后获了许可证件,再由镇政府村镇建设管理站派员到现场放线后方可动工建设。否则,属于非法建设或没有获得建设许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农村房屋拆旧建新办理程序有以下几点:首先,建房户到所在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分局)领取个人建房用地申请表,并提供户口本或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旧房改建的,需提供原土地使用证,签署建新宅退老宅承诺书,建房申请经村民小组代表讨论同意。



1.用地人向村民小组提出申请;2.村民小组讨论同意后报村民委员会审查;3.村民委员会审查同意后在村民小组内公示15日,无异议的,经所在地的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实地调查核实,并发放《农村宅基地

申请审批表》给用地人填写相关信息;经实地调查核实,符合用地条件的,在《农村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