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于今年8月25日发布的第16号公告,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贷款利率,而此前,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是按央行基准利率浮动一定比例确定,这种变化,被称为贷款利率“换锚”。

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变化”牵动很多人的心。那么,“换锚”之后,现行的利率水平会有什么变化,贷款人实际要支付的利息是增加还是减少?未来的贷款政策会有什么变化呢?记者上周走访了我市多家银行,得出了一个让贷款人可以宽心的答案:实际利率基本上没变化,不过今后浮动的频率可能会加大。

所有银行的贷款利率

均已“换锚”

根据央行的第16号公告,各银行均要在10月8日起对新的个人住房贷款实施“新政”,即利率的“参照标的”从央行的基准利率切换到市场报价利率(LPR)。上周记者走访了温州多家银行了解到,工农中建交等大型国有行都已经按照央行的政策,在规定时间实现了利率“换锚”,部分股份制银行则动作更快,以招行为例,在央行8月底下发第16号公告确定时间表后,立马着手准备,在9月上旬即对新开办的贷款业务采用新的方法。据温州招行相关负责人介绍,该行9月份办理的新的贷款业务,就有接近一半是按照新的办法办理的。

央行16号公告明确了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换锚”的时间表,而8月17日发布的15号公告则列明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报价的形成,并督促各银行运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在15号公告里,要求“换锚”的贷款不限于个人住房贷款。因此,10月8日对个人住房贷款换锚是“硬规定”,其他类贷款尚没有明确的时间要求,不过像招行等不少股份制银行,已经同期切换了多数贷款品种的利率参照标的,即参照LPR确定利率。

据悉,此前央行的贷款基准利率分三档,分别是一年以内(含一年),利率为4.35%;一年至五年(含五年),利率为4.75%;五年以上,利率为4.9%。而目前市场上可供参考的LPR则是两个,分别是一年期与五年期,银行的一年期和五年期以上贷款参照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一年期以内、一年至五年期贷款利率由银行自主选择参考的期限品种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