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村镇银行没有上市,阳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吉林省银监局批准成立、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主导发起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于2007年12月26日开业,是全国第一批试点村镇银行,是松原市第一家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阳光村镇银行是一级法人,一贯秉承“诚信、规范、效率、创新”的经营理念,服务一流,管理先进。我行立足“叁农”,找准村镇银行的发展定位,积极探索和推进金融改革与创新。大力支持农业企业的发展,扶持农户走多元化发展之路,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我行存款余额40.04亿元,贷款余额31.01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3323万元,全年上缴税金5264万元。在吉林省村镇银行中,我行存款规模、贷款规模及净利润各项指标均排在第一位。

通过不断发展和完善,我行形成了具有阳光银行特色的企业文化,建成了科学规范的风险防控体系和企业管理体制。我行十分重视人才队伍建设,逐渐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基本建立了体现付出与回报相对等的职位和薪酬体系。建立了多层次、多系列的长效培训机制,开展员工职业生涯发展设计,加强员工中长期培养,实施潜力发掘计划,为员工发展提供更多选择和更大空间。

截至目前,我行共下设13个机关部门,拥有12家支行,11个市场部,我行员工297人,平均年龄为26岁,大学及以上学历284人,其中博士1人,硕士7人,在职研究生18人。

没有上市。

阳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04月27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周学声。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经银行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