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市湾里区人民法院通过网上办案系统成功扣划胡某银行存款,顺利执结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


据了解,胡某因个人消费需要向某网络平台借款6640元,南昌某管理公司对该款提供担保。协议签订后,网贷平台按约定向胡某发放了6640元贷款,胡某归还部分贷款后出现逾期,剩余款项久拖不付。最终,作为担保人的南昌某管理公司代胡某归还了剩余欠款本息。多次向胡某催要无果后,南昌某管理公司向湾里法院起诉,主张追偿。法院审理后,判令胡某偿还南昌某管理公司垫付的借款本息共计4094.68元。


判决后,胡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期间,承办法官一方面积极联系被执行人胡某督促其主动履行,另一方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其财产情况展开调查,并获悉被执行人胡某在外省开户的银行账户信息,执行法官遂轻击鼠标对相关账户进行冻结。数日后二次查询,执行法官发现账户内已成功冻结4094.68元。于是,执行法官再次点击鼠标,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内的存款便进入了法院执行款专户。


至此,湾里法院通过执行信息化手段成功为担保人追回了全部案款,该案得以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