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女士从事经营活动,最近急需一笔资金周转,在无法向银行贷款的情况下,她选择了民间借贷,但是由于所借数目太大,很多熟人都挺犯难。近日,她与余女士来到公证处,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以及房产借贷抵押合同。双方约定,以钟女士名下的一套住房作为抵押,向余女士借款100万元,规定期限内如不履行还款义务,余女士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免去其他法律程序,将住房作为抵押。

据悉,民间借贷在全国范围内都很普遍,由于大量民间借贷的存在,特别是亲戚好友之间的经济往来,大多数人没有签订协议、办理公证,有时连欠条也不写,很容易引起矛盾纠纷。民间借贷公证已经在九江悄然兴起,据公证处负责人介绍,越来越多的市民选择来公证处办理合同,签订协议。

民间借贷跑路如何应对?“有时候借钱太多还不了人就跑了,这种事情很多,许多人告到了法院,可是找不到人,案子也立不起来。”公证处负责人唐主任说,办理贷款公证有利于保证借贷的合法性,安全性,让贷款能在期限内收回,并减少纠纷和诉讼。唐主任介绍,可以用房产、股权、甚至金银首饰作为抵押,而这些抵押的价值一般都大于贷款。“将这些作为抵押强制执行,能够好地保护公民的财产,也能更好地约束借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