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所有人提交以下手续到车管所办理解除抵ya登记,机动车不用到场:

1、《机动车diya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原件,原件加盖diya权人公章;

2、机动车所有人和diya权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暂住人员需同时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抵ya权人出具的委托书(委托书加盖公章);

5、机动车所有人必须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