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自2022年6月23日起施行。

1、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2、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子女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其他贷款申请条件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另加10万元。

来源: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