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间借贷的现状是这样的?近几年来,我国民间借贷无论像“合会”这样有组织的活动,还是互助性质的自由借贷,一直非常活跃,是广大农民借贷资金的主要来源。民间借贷的主要形式有三:

一是中小企业发展迅猛,资金需求旺盛,在向金融机构融资贷款出现困难的情况下,转而向民间筹措资金。由于相应的融资利率要比金融机构高得多,且期限较长,如发展下去有形成非法集资的趋势;

二是发放高息借贷。资金相对比较富裕的个体户和中小企业主,在暂时没有新的资臣财贷款网向的情况下,为了给闲置资金寻求新的“出路”,向一些资金匮乏且又急需资金的企业及个人提供高息贷款;

三是村民及亲朋好友之间的借贷,这种情况最普遍。

另据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对2万多农户的调查,在农户借款中,银行信用社贷款占32.7%,私人借款占65.97%,其他占1.24%.可见,我国民间金融仍是今后相当长时期农户民间贷款资金的主要来源,但目前民间金融在法律法规上尚没有任何合法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