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集中度严重超标,正成为部分中小银行巨大的潜在风险诱因。最新监管信息显示,仅2019年4月份以来,广西、河北、内蒙古、安徽等地就有多家银行因为贷款集中度超标被监管处罚,其中不少是村镇银行、农商行、城商行等中小银行。

记者梳理发现,严重超标的贷款集中度,很多是由关联交易引发的——借款人与银行往往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一些企业既是银行的大客户,也是银行股东。

“银行业务违法违规,跟公司治理缺陷有关,内部管理、制度流于形式,董事会没有人发声,很容易引发治理问题。”某城商行人士称,在商业银行治理中,股权是关键因素,股权过度集中,容易引发大股东控制;而太分散则导致内部人控制,从而引发重大风险。要提高中小银行治理水平,必须完善股权管理。

在包商银行被接管后,央行、银保监会表示,将会不断加大对中小银行的政策支持,推动中小银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多家银行贷款集中度超标

所谓“贷款集中度”,指贷款占银行资本净额的比重,单一客户、单一集团客户贷款集中度的监管上线分别为10%、15%。

河北银保监局5月7日披露,保定一家农信社由于违规授权,导致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超过10%等问题,被罚款50万元,一名责任人被警告、取消任职资格两年。此前一天,内蒙古自治区一家村镇银行,因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超标,被当地监管部门罚款30万元。

而广西银保监局更是在6月4日、6日两天,一口气公布了22份行政处罚决定,多数是因涉事银行未对集团客户统一授信、未能有效反映集团客户授信集中风险。其中,柳州银行、桂林银行两家城商行分别被罚20万元。

农商行、城商行等中小银行,贷款集中度超标受罚屡见不鲜。早在2018年12月,葫芦岛银行因为违规转让信贷资产、授信集中度超标连吃两张罚单,共计被罚58万元;而关联度和集中度严重超标、提供虚假报表的攀枝花商业银行,更是被罚385万元。

相对于国有大行、股份行,贷款集中度过高对中小银行的风险更大。虽然监管并未披露具体信息,但在城商行、农商行、村镇银行等中小银行中,贷款集中度超标的情况已经颇为严重。

以受到监管处罚的柳州银行为例,截至2018年底,该行前十大单一客户中,贷款集中度最高达11.75%。前十大单一集团客户中最高的更是达到23.79%,对应金额36.44亿元,最低的也达到5.14%,涉及金额7.87亿元。该行前十大集团客户贷款余额138.1亿元,占比高达9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