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加大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

1、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

2、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保底额度

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其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在具备还款能力的条件下,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保底可贷额度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保底可贷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

3、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

第一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降低至30%。

4、提高还款能力计算系数

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还款能力时月还款额与收入比上限由50%提高至60%。

来源: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