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建屋贷款(00145.HK)公布,承兑票据已于2018年12月31到期。于到期时因未能偿还承兑票据而已导致可换股债券交叉违约。因此,公司拟订立及实施计划,以清偿上述结欠可换股债券及承兑票据持有人的负债。计划会议订于2019年6月28日举行。

倘计划于计划生效日期实施,公司须发行及配发公司普通股,最多为按每股股份0.8港元的价格发行及配发11.81亿股兑换股份,以清偿可换股债券尚未偿还本金额;按每股股份0.8港元的基准发行及配发1.59亿股新股份,以清偿及解除所有尚未偿还承兑票据的本金额;及根据一般授权发行及配发7389.71万股新股份以清偿利息(假设计划之生效日期为2019年7月31日)。

倘实际生效日期为2019年7月31日之后的日期,则公司须根据一般授权按上述每股股份0.8港元之基准发行新股份,以清偿可换股债券直至实际生效日期之应计利息。根据上述特别授权,公司须发行及配发合共11.81亿股兑换股份,相当于公司于公布日期已发行股本约51.2%,以及紧随计划实施後本公司经扩大已发行股本约31.8%。根据一般授权,公司须发行及配发合共2.33亿股股份,包括承兑票据股份及清偿利息的新股份,相当于公司于公布日期已发行股本约10.1%,以及紧随计划实施后公司经扩大已发行股本约6.27%。

根据可换股债券之原先条款及条件,可换股债券之兑换价与承兑票据股份及清偿利息之新股份之发行价相同,即每股股份0.8港元。兑换价及发行价各自较2019年6月4日收市价每股股份0.061港元溢价约1,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