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申请扶贫小额信贷的程序主要以下几个方面。

(1)用信申请。已评级授信贫困户向相应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交贫困户专项贷款业务申请表(申请表格由各金融机构自制)、贫困户身份证明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求的其它材料。

(2)贷款受理。拟申请扶贫小额信贷的贫困户填写贫困户专项贷款业务申请表,交由村级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小组(村两委)对贫困户身份、贷款用途真实性、贷款额度合理性进行审核,并经村、乡(镇)、县级扶贫部门分别公告公示5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交当地经办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受理。

(3)贷款调查。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接到扶贫部门递交的贫困户贷款申请后,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

(4)贷款审批。银行业金融机构按本机构相应的审批制度及流程进行审批。

(5)贷款发放。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符合贷款条件并审批通过的贫困户签订借款合同,并将贷款资金划入其提供的银行账户。对不符合贷款条件及审批未通过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需向贫困户书面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