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女士与朋友一起购得成都某小区住房,交房后相约一起到售楼部交办理产权资料,但朋友却比自己先领到了房产证,致电产权发放处,原来郭女士的产权证还未移交过来。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一、依申请登记。《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2.1规定,“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

人的申请进行,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登记程序。《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7.1规定,依申请登记程序“依申请的不动产登记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二)受理;(三)审核;(四)登簿。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后,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申请人发放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三、分户转移登记应由开发商与购房人共同申请;按揭付款的除需要办理分户转移登记外,还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应由购房人与抵押权人(贷款银行)共同申请。

这种时候一般是开发企业未缴纳维修资金或者未办理大产权导致的。维修资金一般交了,就能顺利推进办理,但是大产权一直未办理就比较麻烦,并不是业主说资料交了费交了就马上能办得。大产权若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如资料遗失、规划不符、配建未建或未移交、实测报告未过审、消防验收存在问题、开发商破产等等。这些都会导致小区业主长久不能取证,甚至居住了5年以上都还未能拿证也可能发生,若是某些网红神盘5年限售,即2(建设)+5(未办证)+5(限售)=12年,业主若想卖掉换房,需要12年。还不上的话就只有流进法拍,被底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