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作为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信用卡贷款批量诉讼业务外包供应商入围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人,已完成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招标前的手续,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卡中心”)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信用卡贷款批量诉讼业务外包供应商入围项目

1.2 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赋能不良资产清收,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拟启动信用卡贷款批量诉讼业务外包供应商入围项目,引入150家律所(如符合要求的律所数量低于150家,以实际入围数量为准)。入围律所可同时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和全国各分中心提供信用卡贷款批量诉讼服务。合同服务期限3年(起始日期以协议盖章时间为准)。入围供应商开启信用卡贷款批量诉讼业务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二、招标内容

2.1 项目需求内容:信用卡贷款批量诉讼业务外包供应商入围(详细需求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四部分及第五部分)

2.2 服务期:合同服务期限3年(起始日期以协议盖章时间为准)。

2.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注:招标文件中的“甲方”均特指招标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乙方”特指中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总所、分所同时投标,只接受投标人名下总所或其中一家分所投标,如分所投标,须提供总所授权证明 (提供授权证明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4投标人至少具有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或国有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委托代理的信用卡或贷记卡诉讼业务合同,连续合作期限截止招标公告发布日已有1年(含)以上,且合同仍在有效期内。须提供与上述任意1家银行签署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内容应包含合作银行、合作内容、合同期限、合同盖章页、合同签署日期等。(如为一年一签或其他形式的合同案例,须提供体现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份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作为长期合作佐证材料,但连续合作两份合同的服务时间不得断档超过15天,否则视为无效案例。)

3.5 投标人负责人不存在人行不良记录(即个人信用报告最长逾期时间不超过3个月)(须提供2022年06月01日(含)后查询的人行个人信用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填写附件“投标人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7 投标人须承诺未开展且在服务期间不开展发放贷款业务(须填写附件“投标人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或变相转包、分包(须填写附件“投标人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10投标人承诺在招投标阶段及后续合同签订及履行期间,投标人负责人、合伙人或实际控制人无招标人关键岗位近三年离职人员,与招标人的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须填写附件“投标人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11 投标人不在招标人禁用名单中。

3.12 本项目不接受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招标人解约的合作律所参与投标。

3.13 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违法、违规、违约等行为被政府部门命令禁止参与投标,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或业务被接管、查封、冻结、破产清算状态,以及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投标人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须填写附件“投标人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14 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且投标人不存在任何串通投标情形(须填写附件“投标人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以上要求的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以上承诺一旦发现投标人违反此承诺内容,将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公告期限(即报名资料准备期):2022年06月17日起至2022年06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若邮购,邮费自理(到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4.3.1 线上购买:

投标人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如有意愿参加本项目投标且满足资格要求,应在报名资料准备期内,按招标公告附件准备报名资料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报名资料“指定邮箱”,招标代理机构将安排专员处理报名资料,如资料齐全,该专员将邮件反馈报名状态并告知“投标人编号”(该编号为重要信息,请投标人切勿遗失)。

投标人发送报名资料至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报名资料指定邮箱后,如30分钟内未收到“邮件已查收”的回复,请致电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4.4 招标文件统一发送时间:2022年07月04日17时00分,未在2022年07月04日17时15分前收到招标文件的,请以邮件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反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07月31日09时30分。

本项目仅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因疫情防控,不接受现场递交),建议使用顺丰快递(快递费用投标人自理),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投标文件最早寄达时间:2022年07月26日。投标人应合理安排邮寄时间,确保投标文件至少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寄出投标文件后,应将快递单号发送至报名招标代理机构对接专员邮箱。

5.2 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