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钱是常事。小额的钱往往是口头约定的。但如果涉及金额较大,就需要一些抵押物来保障双方的权益,比如车辆、房产等。下面要提到的那个人把他的车抵押给他的朋友借。没想到,这辆车居然是他租的。

2019年10月,从事典当行业的曲老师接到朋友任的电话,说最近需要资金周转,想用自己的一辆保时捷轿车做抵押。曲老师二话没说就答应了,让他开车。

在看过车辆后,任还向曲先生出示了车辆的行驶证和相关的车辆保险单。为了表示诚意,他还约了所谓车主3354的表弟,亲自与曲先生签订车辆抵押贷款合同。

签订借款合同后,曲先生将25万元借给任,并将车放在小区停车场。让曲老师没想到的是,这辆抵押的保时捷不到三天就不见了。

见面后,任向曲老师交代,这辆白色保时捷是他从租车行以每天1200元的价格租的,不是他表哥的。

出于朋友之间的感情,曲老师没有立即报警,而是给了任某一段时间筹钱,但近两年过去了,任某还是没有还钱。无奈之下,曲老师只好向警方求助。2021年12月10日,任被警方抓获归案。

任,26岁,无业。根据他的说法,他在赌桌上输掉了所有的钱。他本来是想借屈老师的钱翻书,没想到越陷越深。

2022年3月17日,丰台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向丰台法院对任提起公诉。

记者:张航摄影:刘航

来源:法治在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