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河南、湖南、江西、广西等15个省份超百个烂尾楼业主相继发布了停贷告知书,申请交房之前停止还房贷,直至相关项目完全复工为止。

先不说这种集体停贷的行为,到底能不能帮业主解决问题?

单从法律角度来说,在开发商烂尾的情况下,业主直接停贷存在风险,因为你买的是开发商的房子,跟银行没有关系,停贷只会影响自己的征信,而且擅自停贷不受法律保护,到头来受害者会变成信用不良者,对于业主们来说可能是双重伤害。

那么,如何在不影响征信的前提下正确停贷呢?

答案是有的,买房的时候,其实你签的是两个合同,一个是购房合同,一个是贷款合同,购房合同是你和开发商签订的,在这个购房合同之后,再通过贷款合同把房子抵押给了银行,银行再把贷款给了开发商。

所以说是先有了购房合同,才产生了借款合同,现在是开发商违约交房在前,你完全可以选择直接起诉开发商,解除你的购房合同,同时要求解除你的贷款合同,这样就可以光明正大的不用还房贷。

今年的4月份,嘉兴的中级人民法院,就成功处理了这样一起类似的案件,最后业主成功退了房,虽然这是个例,但也希望能够给业主们增加一点信心。

也许你要问了,如果这么简单的话,为什么还有很多人停贷呢?

其实这么做也会面临一定的后果,那就是一旦你这样做了,那你的房子也就跟你没什么关系了,你和开发商会直接变成债务关系,而你的首付款只能去向开发商追讨,而且追讨的难度极大。

其实只要说碰到了烂尾楼,无论是选择停贷还是直接起诉开发商,对于一个普普通通的老百姓来说,都是最终的受害者,希望所有的烂尾楼都都能早日得到解决。

同时也提醒大家,购房时一定要选择有实力的开发商,尽量选择现房而非期房,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避免烂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