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变更还款方式业务。

借款人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12个月(含)以上的,在履行贷款合同期间,可以申请办理变更还款方式业务一次。其中,需变更组合贷款中商业银行贷款还款方式的,须向贷款所在的商业银行申请。

1、申请条件

(一)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

(二)借款人已正常还款12个月(含)以上。

(三)借款人无逾期欠款,且逾期还款历史累计次数未超过6(含)次。

(四)还款方式变更后的月还款额未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五)每月1—20日工作日办理。

2、办理材料

(一)借款人及配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二)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不需提供,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三)借款人或配偶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本情况表、近1年缴存流水。配偶有工作,但未缴交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社保缴交证明。

来源: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