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吴家明

自2016年3月多个城市出台楼市调控措施至今,本轮房地产调控的持续时间超过以往任何一轮调控。不过,近段时间关于楼市调控的讨论再度升温,调控究竟是继续升级还是转向?

近日,山东省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一石激起千层浪,其中取消限制转让甚至让一些市场人士解读为房地产调控松绑的“第一枪”。

实为取消限制转让期限

据悉,《通知》提出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取消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降低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等措施。其中,菏泽将取消《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中“对主城区和住房成交量高、房价稳控压力大的县区实行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即所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产权证书至少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非本地居民购房限制转让时间不少于3年”的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菏泽是在2017年11月才公布相关的限制转让政策。不过,菏泽的这份《通知》随后却一度变得扑朔迷离。19日上午,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通知》是根据当地情况制定的政策,没想到引起这么大的关注,山东省住建厅也关注到这一情况,要求说明情况。

到了19日傍晚,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官网上挂出《菏泽市取消限制存量住房转让期限规定的情况说明》。《说明》指出,2017年11月菏泽限制新购和二手住房转让期限有关规定出台后,有不少准备购买存量住房的市民,特别是棚改货币化补偿的市民,因不能办理过户而无法购买合适的存量住房,要求取消限制转让期限规定的愿望十分迫切。近年来,受转让期限规定的影响,菏泽市二手房交易价格出现同比增长较快的势头。为了防止商品住房价格出现大的波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过认真调查和评估,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取消已出台的限制新购和二手住房转让期限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