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菏泽取消限售:市场下行、去化压力下政府的试探性政策》

作者 诸葛找房

2018年12月18日下午,山东省菏泽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文件在对棚户区改造工作提出要求的同时,明确提出取消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以及降低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而根据此前2017年11月6日,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菏泽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菏政办发〔2017〕42号》内容:对主城区和住房成交量高、房价稳控压力大的县区实行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即所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产权证书至少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非本地居民购房限制转让时间不少于3年。时隔一年,菏泽市对于房地产调控政策松绑,成为全国首个取消限售的城市。

据菏泽市政府在2018年12月19日下午发布的《菏泽市取消限制存量住房转让期限规定的情况说明》称:有不少准备购买存量房住房的市民尤其是棚改补偿的市民,因不能办理过户而无法购买合适的存量住房,要求取消限制转让期限规定的愿望十分迫切。同时为了防止商品住房价格出现大的波动,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取消已出台的限制新购和二手住房转让期限规定。

菏泽取消限售政策是在经济下行,市场观望情绪渐浓、需求萎靡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因城施策采取的试探性放松政策。但考虑到限售对市场的影响不大,取消限售能给予市场一定的信心,但对需求提振有限。降低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差异化的监管额度,将有利于房企特别是龙头房企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