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菏泽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取消限售的新政一经发布,引起舆论强烈反响。12月19日,菏泽住建局进一步回应称,新政所指的取消限售,指的是取消限制新购和二手住房转让期限的规定。此前,有业内解读认为,新政预示三四线城市楼市调控政策松绑。不过,也有专家指出,菏泽的变化并不具备代表性,全国调控政策的大方向并未改变。

官方:系回应市民迫切需求

12月19日下午,针对媒体高度关注房地产市场“取消限售”新政,山东省菏泽市住建局官网发布最新的回应说明称,经过认真调查和评估,决定取消已出台的限制新购和二手住房转让期限规定。

该局解释称,2017年11月,菏泽限制新购和二手住房转让期限有关规定出台后,有不少准备购买存量住房的市民,特别是棚改货币化补偿的市民,因不能办理过户而无法购买合适的存量住房,要求取消限制转让期限规定的愿望十分迫切。

据介绍,近年来,受转让期限规定的影响,菏泽市二手房交易价格出现同比增长较快的势头。为了防止商品住房价格出现大的波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决定取消已出台的限制新购和二手住房转让期限规定。

记者从菏泽市人民政府官网了解到,2017年11月6日发布的《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第14条规定:“对主城区和住房成交量高、房价稳控压力大的县区实行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即所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产权证书至少满两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非本地居民购房限制转让时间不少于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