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茅箭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因犯非法经营罪,吴某被判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万元;参与养卡的吴某妻子和姐姐分别被判处6年、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起赌博案牵出案值1.8亿“养卡”案

今年2月初,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公安分局在办理一起赌博案时,一名参赌人员交代赌资来源时说:“没钱了,我就去刷信用卡,有专门‘养卡’的地方……”这立即引起办案民警的注意。随后,该局成立工作专班介入调查。

办案民警发现,负责“养卡”的人是团伙家族式作案。

暗中侦查结束后,2月6日,民警在犯罪嫌疑人吴某租住的朝阳路一小区出租房内将其抓获,当场查获267张信用卡、10台POS机和用来登记账目的账簿、笔记本电脑、客户资料、手机等赃物。随后,民警又将共同作案的吴某妻子吴某某及其姐姐吴某女抓获。

随着3名犯罪嫌疑人的落网,以及民警对相关证据的查实和锁定,这起案值高达1.8亿元、利用POS机替人“养卡”、涉嫌非法经营的案件浮出水面。

为赚手续费,一家三口替人“养卡”

30岁的男子吴某,是竹山县人,租住在朝阳路一小区。2014年,吴某办理了某银行的信用卡,急用钱时,他便会找人刷卡套现。

渐渐地,他发现刷信用卡“先用后还”很受年轻人青睐,而每张信用卡都有还款期限,到期不还款就会留下不良信用记录,会导致信用额度降低,甚至不能再使用信用卡。为此,吴某动起歪心思:如果持卡人到期无法还款,先行帮持卡人还款,再通过POS机将信用卡内的钱非法套现,并按一定比例收取手续费,持卡人能准时还款,自己又能赚钱。

2015年1月,没有实体店的吴某通过其它途径申请办理了多台商家用的POS机,采用虚构交易的方式为他人“养卡”,并按照虚构的交易数额收取1%至2%的手续费。

初尝甜头后,吴某将在家闲着无事的妻子吴某某也拉过来做。2016年6月,吴某的姐姐也加入,3人轮流利用多台POS机为李某、胥某等数十人“养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