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印发支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5%调整为20%。

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LPR减20个基点。

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