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居乐集团(03383)公告,于2018年12月12日,公司(作为借款人)及其若干附属公司(作为原担保人)与一间银行(作为信贷代理人及质押代理人)及若干财务机构(作为贷款人),订立一项信贷协议。

据此,公司获授予金额为7.7亿港元(或其等值美元)的定期贷款信贷,为期36个月,年利率相等于按3.90%,加上于相关日期的香港银行同业拆息(就任何港元贷款而言)或于相关日期的由ICE Benchmark Administration Limited管理的伦敦银行同业拆息(就任何美元贷款而言)的总和。

根据信贷协议,倘出现相关情况,便将产生违约事件,如陈卓林、陈卓贤、陆倩芳、陈卓雄、陈卓喜及陈卓南(统称陈氏家族)不共同(直接或间接)拥有超过50%公司全部已发行普通股本;或陈氏家族无权或停止有权对公司行使管理控制权;及陈卓林不担任或停止担任公司董事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