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公告称,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600015.SH)就个人保证贷款项目,在未来三年持续推进合作。业内人士向蓝鲸保险介绍称,小微贷款保证保险在较长时间沉寂后,近两年已现转暖迹象,多有险企“跃跃欲试”。

事实上,保证保险分类多样,除小微贷款保证保险外,面向大型企业的信用保证保险也占较大版图。虽然不同类别保证保险运营模式、服务客户多有差异,但均需面对违约风险、道德风险。业内人士建议,险企需搭建专业人才团队,同时进行数据共享,共同研发优质产品。

人保财险“续约”华夏银行,合作个人贷款保证保险

近日,人保财险发布公告,介绍其与华夏银行签署的2份《个人保证贷款项目合作协议补充协议》,文件分别就双方合作期限、合作期间交易金额上限进行明确。

此次合作围绕“保证贷款”展开,两者“各司其职”。人保财险负责业务营销,开拓“保证贷款”业务客户,对华夏银行“保证贷款”申请人进行筛选后,提供“保证保险”服务。

华夏银行则将对“保证贷款”申请人独立开展授信审查、审批工作,并在申请人购买人保财险承保的“保证保险”,且指定华夏银行为被保险人的基础上发放贷款。同时华夏银行代人保财险收取客户缴纳的保费。

协议有效期至2021年6月18日,其间,2018年《补充协议》起始日至2018年12月交易金额上限为11亿元,2019年至2021年3年间交易金额上限分别为50亿元、86亿元、110亿元。

双方这一合作构成关联交易。早在2015年,人保财险即举牌华夏银行,受让其19.99%股份,成为第二大股东,此后,双方在定期存款、理财产品认购、保险产品合作等方面持续推动合作。“个人贷款保证保险”也为双方在银保合作方面的模式之一。

“个人贷款保证保险”作为保险与贷款的结合,是推动银保双方主营业务的结合型产品。“对于银行而言,通过这一合作模式,可以把大部分贷款违约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规避坏账风险;对于险企而言,也可以增加保费收入,拓展业务”,中国精算师协会创始会员徐昱琛向蓝鲸保险分析这一模式的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