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融资难,是世界性难题,这并不是一个我国独有的问题,也不是一个新问题。当我们把问题敞开给银行从业人士讨论,为什么不敢把钱贷给小微企业时,我们会得到两个方面的观察。

1.第一个方面,是从银行自身体制机制出发的。

其一,目前银行整体利差收窄,贷款创利不高(基层可是靠创利提费用和奖金的),没有存款,基层就动力不足了。如果要拉高创利以带动高收入,做中小微企业的,只有一条路子,就是做成批量化、规模化。但一做大规模,不良就会跟着起来。

其二,不良起来了,那就绕回到“愉见财经”此前发文《放贷民企,银行基层为啥没有积极性》里讨论的那个死结:尽职免责的问题。基层几乎没什么办法全身而退,最轻的惩罚,也是扣创利和费用,最麻烦的还得被“就地免职、专职清收”。在银行这种“不靠固薪靠浮薪”的体系下,这样一来,基层就没什么动力了。

就算他们放贷20笔,19笔都赚了,1笔坏账,并且19笔贷款为银行创造的利润大于那1笔坏账带来的损失。但这依然没用,一码归一码。为银行创利,奖金(费用)也许几万块,放出一笔坏账,就倒霉了。

一名银行客户经理给“愉见财经”留言说,行里的贷款审批表上,最后有“清收人”一栏,如果放贷给民企,他每次签下这一栏就心惊胆战,总觉得自己接下来都是在地雷上走,保不准哪个民企出事了跑路了,地雷就要炸到自己。而作为最后清收人的,一般就是客户经理或支行行长。“民企贷款,放得多(自己就)死得快。”他的留言,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一部分基层人的心态:为了自己的职场前途,还是放贷国企来得划算。

事实上,不光是基层会犹豫,分行评审也会掂量,因为出现不良他们也会被追责。于是现在的格局,就变成信贷部门和风险部门、上级行和基层行的博弈。催了好几遍,下面就是动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