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先生2017年委托某房产中介公司出售房屋,并为此提供了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等个人信息。不料,该资料被中介公司员工宋某华盗用,用于为其个人及家属办理居住证。认为宋某华此举已经侵犯了自己的个人信息,其所在中介公司也存在管理不当等问题,赵先生将该中介公司及宋某华诉至法院,要求对方道歉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20日上午,朝阳法院一审判决此案,判决中介公司、宋某华赔礼道歉,并连带赔偿赵先生经济损失10万元。

房主委托售房却遭中介冒用资料

因委托出售位于北京朝阳区清河营东路的一套房屋,2017年4月,赵先生与某房产中介公司签订《房屋出售委托协议》,并将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等资料提交给该公司房产经纪人杨某等二人。

2017年9月,赵先生到派出所办理北京市居住证,却被告知自己的房屋已经由承租人办理了北京市居住证,无法再次办理。因自家房屋从未出租过,赵先生当场提出异议,民警遂将已办理居住证的相关手续出示给赵先生。赵先生这才知道,原来是中介公司员工宋某华利用职务之便,盗用了自己的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等个人信息资料,并伪造了租房协议,骗取公安机关为宋某华本人和妻子办理了居住证。

经核实,赵先生了解到,相关证件是经纪人杨某提供给宋某华的,遂联系对方提出异议。在赵先生提出异议后不久,2017年9月4日,宋某华办理了北京市居住登记卡的注销手续。

赵先生认为,涉事中介公司作为服务机构,疏于对员工的管理,使其有机会利用职务之便侵犯自己的民事权益,行为性质和社会影响恶劣,故将该房产中介、宋某华、杨某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公开赔礼道歉,索赔经济损失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并要求删除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