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央行天津分行官网15日消息,天津分行有关负责人日前回答记者提问时明确表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向小微企业减费让利,切实巩固清费减负成果,降低小微企业贷款综合成本。

日前,央行天津分行有关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相关问题答记者问。该负责人指出,《意见》对金融机构做好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提出要求,其中包括加大对普惠金融重点领域的支持、做好小微企业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服务、严格执行小微企业服务性收费规定等。

在严格执行小微企业服务性收费规定方面,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落实“两禁两限”收费政策,禁止向小微企业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向小微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主动向小微企业减费让利,切实巩固清费减负成果,降低小微企业贷款综合成本。

除了货币政策外,该负责人称,《意见》还在以下几方面提供支持:

外汇管理方面,支持天津市民营小微企业在净资产约束下,按照全口径跨境融资政策,自主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业务;信贷服务方面,支持银行对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办理续贷业务;直接融资方面,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和小微企业通过创业板、新三板上市挂牌融资;风险分担方面,积极发挥保险功能,扩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等。

负责人指出,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地见效,《意见》明确,引导金融机构将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任务,采取有力举措抓紧抓好民营和小微企业各项金融支持政策的贯彻落实,同时组织实施监测考核评估工作,抓好激励督促,并提高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可知性和可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