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怎么计算的?如果贷款的话,最多能贷多少钱?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额度上限取决于四个约束指标,即:公积金缴存比例和使用公积金贷款次数、公积金帐户可用余额、借款人家庭月还款能力、扣除首付款后的应付房款。

贷款额度按照“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取四个额度上限参考值的最小值为贷款额度上限。

1、按公积金缴存比例和使用公积金次数确定贷款额度上限参考值。

缴存比例 使用公积金贷款次数 双方缴存 单方缴存

16%(含)以下 首次 45万 40万

二次 40万 35万

16%(不含)-20%(含) 首次 47万 42万

二次 42万 37万

20%(不含)-24% 首次 50万 45万

二次 45万 40万

2、按照住房公积金帐户可用余额计算贷款额度上限参考值。

夫妻双方在本地缴存连续12个月及以上的,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之和的15倍作为贷款额度的上限参考值。

3、按照借款人家庭月还款能力计算贷款额度上限参考值。

贷款期限5年以下(含5年)的,月应还款额不得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总额的50%(不含1年期内的贷款);贷款期限5年以上的,月应还款额不得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总额的40%。

计算公式:贷款额度上限参考值=(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商业贷款类贷款月还款额+消费类贷款月还款额+担保类月还款额+其他固定借款类支出+…)/家庭月收入≤50%或40%。

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计算方法:缴纳公积金的,以公积金缴存基数作为月收入;未缴纳公积金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月收入。配偶在部队的按实际工资收入认定(需提供部队财务部门出具的工资发放证明或银行工资流水),如果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按潍坊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4、按照扣除首付款后的应付房款额确定贷款额度上限参考值。

贷款额度上限等于或低于购房总价扣除首付款的差额,确定额度上限参考值。

来源: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