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

根据账户余额及缴存年限计算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调整为: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30倍×缴存时间系数。

根据还款能力确定贷款额度。焦作市灵活就业人员(自主缴存户、务工农民户)及人事代理公司代缴住房公积金的,在提供薪资证明(焦作市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登记单位出具的薪资证明)等材料的同时,收入按实际代发工资流水认定,但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无法提供代发工资流水的,按焦作市最低工资标准认定,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40%调整为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50%。

来源:焦作市住房公积金中心